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浏览次数:1619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4日作出(2020)苏0508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微型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于2020年9月23日作出(2020)苏0508破4号之三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轻微型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资产市场价值最大化以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经报请姑苏区人民法院批准,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众推介轻微型公司资产。
览阅须知
(一)本推介方案编制目的旨在让意向投资人对轻微型公司资产情况有初步了解,以便后期参与对该公司的投资或资产收购工作。
(二)本推介方案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开展相关投资活动前,除参考本推介方案外,应当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意向投资人因参与轻微型公司投资活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成本以及尽职调查后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产生的商业风险均由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推介方案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推介期间若出现影响轻微型公司破产程序的重大事项或属地政府及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撤回或变更推介内容,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或补偿义务。
(四)意向投资人因调查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成本以及尽职调查后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产生的商业风险均由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推介方案所载各项数据及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网站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本推介方案是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公司概况
轻微型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16日,注册地址为苏州姑苏区胥江路2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房屋租赁;汽车及零部件经营;商品信息服务;为经营户提供交易场地;停车及相关物业管理;销售:百货、针纺织品、服装、珠宝、家电、五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轻微型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自然人王国英持有85%的股权,自然人王彩珍持有15%的股权。
项目背景优势
轻微型公司开发的沧浪城商业广场位于苏州古城区盘胥路和胥江路交界口,新市桥西堍。项目原定位于打造苏州古城区黄金地段商业综合体。建筑总面积近60000平米,分为地上和地下两个部分。其中地上为1-5层,原规划为商铺,地下为3层,原规划为商铺及停车场。其中地下负2层具备与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新市桥站联通的施工条件。
项目的主要优势为:
(一)项目所处地段交通便利,潜在客流丰富。沧浪城商业广场入口即为已经开通的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新市桥站3号出入口。项目地下负2层在建设时已经预留了接通新市桥站的通道,轨道交通的人气集聚效应将为项目提供稳定的客流。沧浪城商业广场位于苏州古城区西护城河畔,紧邻游船码头与盘门景区,具备吸引外来游客消费的广阔潜力。项目周边分布有盘景苑、胥馨家园、金塘新村、盘溪新村等十余个居民小区,人口密集,且以本地居民为主,对于餐饮、休闲、娱乐等业态有一定的消费能力。
(二)项目工程完成度高,续建成本较低。沧浪城商业广场主体结构结顶,内部隐蔽工程、管线布置完备,完成度高,满足预售条件。投资人入场后仅需要完成外立面施工及内部装修后即可投入使用。
(三)项目存在一定的弹性变更空间。胥江路2号(沧浪城商业广场)商服综合用房房地产原先以商业综合体进行设计、施工,但截止目前内部尚未进行实体分割。投资人在法律或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对项目的用途进行变更。
(四)项目政策环境优越。当前,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古城保护与更新工作,省市领导在深入姑苏区专题调研古城保护与更新工作时指出:“利用开发上要突出闲置资源的高效盘活。要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古城保护,让旧厂房、老公房、低效土地用起来、动起来,让“沉睡资产”重新活起来,推动新业态培育和人气商气集聚。”在重视古城保护与更新的大背景下,沧浪城项目的后续运营有望得到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
主要资产情况
(一)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轻微型公司的房屋建筑总面积58107.84平方米、土地总面积15095.9平方米,评估总价值73760.92万元。
现场另有少量辅助性用房。
(二)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
经盘点,轻微型公司拥有会议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共计93类,评估净值为39324.5元。
上述事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推介流程
(一)推介期限
推介期限自本推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二)咨询方式
意向投资人如对本项目有投资意向的,可向管理人咨询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3646227373;徐律师:18860920593。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
(三)尽职调查
如意向投资人需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材料:
1.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资企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截至2021年3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拟组成联合体参加投资的须提交联合体的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提交准确、齐全的,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交纳尽调保证金(具体金额由管理人另行确定)后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轻微型公司项目投资!
苏州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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