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9 来源: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浏览次数:1279
苏州工业园区安泰国际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一、 项目背景
2016 年6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苏州工业园区安泰
国际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和苏州众勤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担任安泰公司的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年9月26日,法院裁定安泰公司进入重整程序。2021年9月30日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管
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方案未获表决通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重整招募工作受到延迟,为了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2022年6月24日,法院作出(2016)苏0591民破4号之三裁定书,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时间延长至 2022年10月25日。
二、 主要资产
安泰公司主要资产包括:
1.产权证号为“苏工园国用(2005)第 02100 号”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淞江路219 号(59581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986.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使用年限 40 年,终止日期为 2045年7 月 11日。
2.在建工程高扬国际广场项目。项目设计为地上二十四层,地下二层。东塔楼为二十四层的办公楼,西塔楼为十六层的酒店,一至四层为商业,1层层高 5.4米,2至4层层高5.2米,4层电影院层高7.8米。规划总建筑规模为124494.98 平方米,计容面积 93324.05平方米,包括商业 24316.02 平方米、办公 39661.54 平方米、酒店 29246.57 平方米、其他 99.92 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 31170.93 平 方米,包括地下室二层 30545.10 平方米(约 577 个停车位)、一层有盖走廊 625.83 平方米。
因安泰公司在建工程开工时间较早,停工时间较长,为确认工程的安全质量,促成重整投资人招募,管理人于 2021 年委托专业机构对安泰公司的在建工程作了安全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 Asu 级。
截至目前,高扬国际广场项目裙房和酒店主体已基本完成,办公楼主体已建 至二十一层,项目现状如下图:
三、项目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该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湖东淞江路与松涛街交叉口。东临星塘街,西靠星湖街,南接金鸡湖大道和独墅湖大道,北近现代大道。已经开工建设的苏州轨交5号线和规划中的8号线换乘站紧邻该项目; 停靠项目周边的市内公交线路多达数十条。
2.周边区域开发程度较高,区位优势突出。与苏州斜塘老街隔河相望,项目周边分布近20个成规模的住宅小区,向南可辐射独墅湖高教区。西边是荷花公园,东边是星塘医院,北边是斜塘邻里中心,南边是园区斜塘学校。
3.潜在消费群体平均消费水平较高,商业潜力巨大。
四、安泰公司重整价值
安泰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名下“高扬国际广场项目”是一个商业地产项目,目前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高扬国际广场项目”属于在地铁线路之上建造,且位于园区斜塘老街对面,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良好。对安泰公司进行重整,可使整个项目价值最大化,让所有债权人共享高扬国际广场项目的收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减少债权人的损失,化解矛盾。
五、重整投资人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无执行数额较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2.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用的国内知名的投资机构或开发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投资能力和建设能力。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即视为愿意成为安泰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接受本招募公告与《重整投资协议》对投资人权利义务的安排。
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联合条件应 符合上述条件。
六、确定重整投资人流程
(一)尽职调查
1.尽调诚意金:意向投资人在正式报名之前如需对项目作尽职调查,须与
管理人签订《尽职调查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 100 万元的尽职调查诚意金。
2.招募期限截止后7日内,管理人无息退还尽调诚意金。 (二)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 意向投资人需要在 2022 年8 月5日前提交以下文件: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2.投资人介绍(主要包括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优势、管理能力,资金
来源,运营方式及管理模式等)。
投资主体若是企业,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事项需另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若是合伙制的,须由合伙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3.投资人的近期财务报表(2021 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上市公司须提供近期公告披露的财务报表)和重整业绩(开发商业项目的业绩)。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5.重整投资方案(包括偿债方案、经营方案和其他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安
排)。
6.若是联合体的,联合意向投资人须提交联合投资协议书,且说明参与主
体各自权利义务,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意向投资人送达的材料不全或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名。 (三)意向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书面材料后,需在2022年8月15日前与管理人签署 《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在文件签署后 7 日内缴纳报名保证1000 万元,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保证金,则 无权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
(四)对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
在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后,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进行 评审。
经评审小组评审认为具有可行性的意向投资人,均可进入下一轮重整投资对
价竞价环节;经评审不具备方案可行性的,则由管理人在评审结束后7日内无息 退还报名保证金。
(五)竞价确定重整投资人
经评审小组评审方案具备可行性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参与重整投资对价的
公开竞价,出价最高的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次高的有意愿成为备选投资人的确定为备选投资人,具体竞价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经竞价确定的重整投资人,须在成为重整投资人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指定 账户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报名保证金1000万元也同步转为履约保证5金,履约保证金共计 3000 万元)。
(六)备选重整投资人
备选重整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之外确定的一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当重整投资
人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重整投资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重整计 划时,由备选重整投资人直接递补成为重整投资人,以备选重整投资人竞价时的 最高出价为重整投资对价,不再另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七)保证金的退还、没收
1.方案经评审不具备可行性的,或经竞价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经法院裁定批准的,或《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在达到以上任一情
形之日起 7日内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2.若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后,或被确定为安泰公司重整投资人后,无正当理由退出的,管理人将全额没收该意向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3.因重整投资人不履行《重整投资框架协议》、《重整计划》、丧失履约能力 等原因导致本案后续程序无法推进、导致管理人启用备选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发生前述任一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造成安泰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招募期限
本次招募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 24 时止。
八、重整模式、重整对价与规划调整
本次重整模式原则上为保壳式股权转让方式,意向投资人可选择其他重整模式,但无论采取何种重整模式,重整对价不得低于¥720,000,000
元(大写:人 民币柒亿贰仟万元),重整计划执行周期不得超过 3 年。
特别说明:此处的重整对价,特指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的资金。前述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安全质量鉴定的鉴定费用及后续因工程续建、规划调整(如有)、续建融资等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续建销售产生的各类税费等均由重整后的安泰公司和重整投资人承
担,不包含在重整对价中。
本项目若有规划变更、酒店部分可分割销售等进行的,意向投资人需要在报
名时提交书面材料予以注明调整规划的需求,无论规划变更等事项的结果如何,在实施过程中,所有成本和风险由重整投资人承担,其变更规划等实现的收益也 归重整投资人。相关政府优惠政策,具体情况请咨询管理人或政府有关部门。
九、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一旦报名并交付了保证金,即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承诺:
1.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行承担后续不确定性风险; 2.已完成(或自认为无必要)对安泰项目的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法院 裁定的重整计划中投资人的所有义务。
(二)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债权人会议与债权人委员会监督;
(三)如果本公告截止日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则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延
长公告期限。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仅为要约邀请,公告中列明的安泰公司的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视为对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撤回、调整或终止重整意向人的招
募,管理人有权决定重新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苏州工业园区安泰国际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 年 7 月 15 日
附:
1.管理人指定收款银行账户: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安泰国际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75010122000954949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送达信息:招募所需提交材料可直接交付或邮寄至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苏桐路 37 号 2 号楼 514 室(安泰管理人收,电话 13451542275)。若是邮寄的,以管理人签收日为送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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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12-69578268 邮箱:5765488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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