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关于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要求,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全市稳企复产工作,完善困境企业救助机制,2022年5月10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侃,苏州国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建林,苏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赵琨,东吴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薛臻,苏州资管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万为民等出席中心成立活动。
蔡绍刚在讲话中指出,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的成立,对于促进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帮助具有经营价值和再生希望的困境企业获得新生,服务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围绕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的下一步工作:一要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指引中心实体化运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庭外重组的低成本和高效能优势。引导市场主体将指引中心作为化解危机、脱困重生的首选途径。二要充分发挥集聚效应。要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困境企业搭建融资纾困平台,提供市场化、法治化的“一站式”脱困服务,提升企业挽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将指引中心工作纳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大平台,在更广范围发挥指引中心作用。三要不断创新工作品牌。要强化科技赋能,不断深化和拓展破产审判中的大数据应用场景。以开放性架构吸纳更多力量参与庭外重组事务,更好满足企业灵活、高效的脱困需求。要利用好指引中心这座案例“富矿”,扩大苏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影响力。
王侃指出,司法部门与银行、证券、投资公司等各方共同配合,引导、支持、规范债权人、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利用庭外重组方式推动企业债务、股权结构和业务重组,既充分发挥庭外重组优势又能抑制其弊端,在运用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的探索中成功破题。就市司法局落实协议内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新发展格局。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有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企业债务重组效率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水平。管理人要与时俱进,紧扣“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扎实掌握有关资本金融、知识产权、供应链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创新引领,为庭外重组贡献苏州法治智慧。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充分发挥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专业作用,积极探索民商事调解组织参与庭外重组,大力宣传庭外重组在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产业链供应链实践中取得的工作成果。
万为民表示:苏州中院牵头整合司法资源、金融资源、地方国企设立指引中心,把各领域的专业优势汇聚成了机制优势,是司法举措的一大创新。这项机制具有紧迫性,彰显了司法情怀;具有创新性,彰显了司法担当;具有前瞻性,彰显了司法作为。苏州资管作为地方金融企业,坚持以“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助推转型升级”为使命。下一步,公司将围绕协议职责,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利用债权收购主业优势,减少企业债务偿还压力,支持企业增量融资需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后续重整的成功推进。二是借助牌照工具专业优势,探索设立涵盖庭外重组企业的困境企业专项基金,当好差异化金融服务者。三是发挥资源整合协同优势,建立困境企业识别、资源调配机制,为企业脱困重生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包刚副院长、徐亦文副局长、张统副总经理、朱敏军总裁、高海明副总裁、陈静英副总裁分别代表市中院、市司法局、苏州国发集团、苏州银行、东吴证券、苏州资管公司签订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框架协议,协力搭建困境企业融资纾困与庭外重组一站式服务平台。
苏州破产法庭庭长孙一鸣介绍企业庭外债务重组指引中心主要内容,并现场演示“企业庭外重组指引平台”,同步发布线上平台“助企码”(二维码见文末)。中心旨在打破行业信息壁垒,整合各方资源优势,为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经营价值和挽救希望的企业提供一个规则指导、投资撮合、征信评估、专业咨询的媒介平台,实现庭外重组谈判与法庭内重整的顺畅衔接,提升企业重整的成功率。下一步,苏州法院将以中心成立为契机,落实好共建协议职责内容,为庭内重整开辟一条有序高效通道,不断优化创新破产审判体制机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助力苏州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投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
本次活动,各共建单位分管领导、苏州破产法庭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