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浏览次数:2439
拍品介绍
1、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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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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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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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 |
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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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证 |
苏国用(2005)第02007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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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人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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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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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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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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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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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腾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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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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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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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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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破产管理人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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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有,详见《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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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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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苏明(苏州)房地估字(2020)第1102-03号房地产评估报告、苏明(苏州)资字(2020)第1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土地证》、《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预测绘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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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58162.51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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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根据苏州市规划局的技术审查意见书内容,商服综合用房,地上5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34124.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268.27平方米。地下负二层为人防车库,地下负一层为商服用房及车库。地上1-5层为商服用房。影院及影院辅助用房不得分割销售。地下二层设置328个机动车位,地下一层设置596个非机动车位,夹层设置503个非机动车位,变更后总建筑面积为58162.51平米,其中计容面积为33034.6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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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总面积 |
15095.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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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年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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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737609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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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情况 |
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分了解,买卖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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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公及电子设备:
固定资产设备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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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空调、办公桌、沙发等办公及电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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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破产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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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有人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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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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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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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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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苏明(苏州)资字(2020)第1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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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在建工程项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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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瑕疵说明 |
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构造、数量、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资产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需搬离现场则需自行搬运,费用自理。 拍卖标的物为三项资产打包出售,其中的动产金额较小,具体物品清单以现场实际交接的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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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估值 |
总评估价 |
39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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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说明 |
以实际产生为准,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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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项注册商标
商标标的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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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注册号为11082519、9881159的两枚注册商标 |
权证情况 |
商标注册证书原件证明 |
标的所有人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标的现状 |
已注册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无抵押、无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
竞买公告
关于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办公及电子设备、注册商标整体打包拍卖的竞买公告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8月4日10时至2022年8月5日10时(延迟时间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义务人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关。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水、电、气、管理等费用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①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应的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瑕疵认可,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施工图纸及资料的完整性、产权证能否顺利办理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对拍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苏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品实际面积以权证登记数字为准,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权属证书上的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的,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拍卖标的物在房地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②继续施工及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存在需要整改或补正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继续施工及验收备案相关风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竞买人负责,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本案存在项目工程前期资料欠缺、遗失或不齐全,权证原件缺失等瑕疵,提请买受人在竞拍前向当地有关部门自行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竞买成交后根据政府职能部门要求需补办相应资料。
③本次拍卖标的物门窗、墙体可能有部分损坏,以及拍卖标的物的地下及建筑楼顶可能存在积水等问题,请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恢复原状,有关房屋结构问题需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因房屋结构改变导致的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本案工程竞拍成交后以现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质量瑕疵责任,如有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④本案前期工程可能涉及现行标准与原标准不相符的情形,买受人需在竞拍前向当地有关部门自行了解并自行解决,拍卖资产所属项目的产业政策、规划用途、环保、消防要求等,敬请买受人在参拍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查证。任何当地政府部门的咨询答复不代表管理人的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若竞买人对此部分内容未能在参拍前做全面详尽的了解而导致竞买行为的特定目的不能实现,拍卖人对此不承担责任,也不构成竞买人对竞买行为重大误解的理由。【特别提示:请充分了解和高度关注建筑的消防和防震等建设现状。】
二、拍卖标的
(一)新苏时代广场(又名“沧浪城商业广场”)项目:
1、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2号的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5095.9平方米,土地使用证编号:苏国用(2005)第02007163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为487612100元。
2、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2号等(沧浪城商业广场)商服综合用房产(在建工程),建筑面积为58107.84平米;评估价为249997100元。
该项目不动产评估总价为737609200元。(详见附件苏明(苏州)房地估字(2020)第1102-03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鉴于有部分可售房产已办理网签,管理人与多数网签户已协商一致解除网签,后续将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解除网签备案手续,另有个别债权人不配合办理解除网签手续的,管理人已根据管辖约定申请仲裁,请求配合解除网签手续,详见附表(作为附件)。
(二)办公及电子设备:
沙发、空调柜机、显示器、会议桌椅等共计93项,评估价为39700元,详见附件2:苏明(苏州)资字(2020)第1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并以实际交付时清点的实物为准。
(三)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两项注册商标:
序号 |
申请/注册号 |
国际分类 |
申请日期 |
商标名称 |
申请人名称 |
1 |
11082519 |
36 |
2012年06月15日 |
沧浪城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 |
9881159 |
36 |
2011年08月23日 |
沧浪城 |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两项注册商标因缺少财务数据故未经评估,本次变价以申请官费600元/件作为其价值数。
特别说明:鉴于两项注册商标内容为“沧浪城”与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关联、办公及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故管理人将上诉三项资产打包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变卖。上述债务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评估价为737609200元)、办公及电子设备(评估价为39700元)、注册商标(估价为1200元)三类财产价值总额为737650100元。
三、起拍价737650100元,保证金7000万元,增价幅度500万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说明: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价时间:2022年8月4日10时至2022年8月5日10时(延迟时间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服务平台重新公告。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拍卖成交前接受咨询(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17:00,要求实名制看样,需提前短信预约,管理人徐律师联系电话:188 6092 0593,请看样人携带身份证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看样。特别提示:看样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管理人立场,仅供看样人参考,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及评估报告记载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关于拍卖标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前往实地查看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1人前往现场,佩戴口罩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检验健康码、测温、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六、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本次拍卖标的系在建工程,拍卖成交后项目后续开发建设中必然涉及开发主体即建设单位的主体变更,也可能会涉及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测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的变更。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该项目在建工程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主体变更手续、开发主体变更后的项目后续开发、竣工验收、风险责任承担等要求以及拍卖成交后过户的条件和程序、税费承担等情况;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向管理人了解在建工程现状,并由管理人组织现场查看和尽调资料对接。
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项目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应认可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各项条件,按照拍卖文件的规则参拍,了解本项目情况,特别是本项目存在的瑕疵及特殊性,知晓并承诺履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买受人的附随义务,愿意并能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开始三天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应与受托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买受人自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一次性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对于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目前暂未有住建部门申报行政规费,如后续涉及欠缴的规费,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服务平台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根据淘宝网的要求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前收到保证金,该情形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三)拍卖余款请于2022年9月5日16:00前缴纳,逾期视为悔拍,支付拍卖余款方式仅为“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新城支行,账户:10554801040019961)。汇款时备注轻微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50万元封顶)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所以,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买受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作悔拍。管理人有权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
(五)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二、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的,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
(二)买受人竞买本案标的物成功后,应按拍卖规定支付拍卖款及交易税费等,管理人按照资产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拍卖财产。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资料文件移交以管理人实际接管的现有资料为准,买受人需提前同管理人了解核实相关资料情况。
(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自行申请办理,管理人予以配合。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巴巴资产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或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按送达地址邮寄的,视为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根据淘宝网阿里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实际成交人姓名、网拍竞买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徐律师,联系方式:1886092 0593;
孟律师,联系方式:153 1267 175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
苏州市轻微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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