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会议系统总结全市破产管理人近四年工作成效,共谋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大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苏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徐亦文,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包刚,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桐,苏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顾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郑四龙,苏州破产法庭副庭长王蔚珏出席大会 。
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苏州市司法局的领导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下,致力于完善协会职能,规范行业行为,担负行业管理、行业自律职责,加强会员培训,开展交流沟通,努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服务破产审判工作,服务协会会员,有效发挥管理人与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平台作用,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化退出、帮助危困企业破产重整,为促进苏州市管理人行业健康发展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四年来,全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自律水平、行业形象等都得到显著提升。2019年至2022年,协会会员单位担任管理人共办结破产案件2279件(苏州地区2110件,苏州地区以外169件),共计42件获评法院系统典型(经典)案例,为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第一届理事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和《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陆诚、蒋瑜当选新一届会长、监事长,聘任赵诣为秘书长。
为做好当前和今后
一个时期全市破产管理人工作
徐亦文强调
01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服务大局导向作用。
新一届理事会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从党委政府大局工作出发加强谋划,部署落实。以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法治框架内最大限度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02提高履职水平,打造一流管理人队伍。
要把协会搭建成为管理人之间业务交流、经验共享和问题研讨的平台,加强会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主动有为,勤勉履职。推进破产管理人团队化、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破产处置工作流程,提高破产管理人队伍的专业素养,忠实勤勉地履行好管理人职责。
03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会员能力。
要高度重视协会自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行业调研、专业研讨会、法律服务行业共建活动等平台,汇总整合会员在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需求,为优化和解决行业发展问题提供服务保障,推动建立相对完善的管理人履职保障机制,畅通管理人履职通道。
包刚强调
01进一步强化共同体意识,增强法官与管理人之间的互信合作。
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代表的不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一方的利益,更是社会公众利益。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法官和管理人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构建互信合作、清正廉洁的良性关系。
02进一步支持管理人发挥能动性,尊重管理人法律地位。
进一步深化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为管理人履职提供规范性文件依据和外部支持;尊重管理人的劳动付出与劳动成果,依法保障其获取合理报酬的权益;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分级管理机制,促进管理人市场充分竞争,营造更加公正透明的环境。
03进一步加强对管理人的业务指导,促进提升区域管理人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发挥两级法院在破产审判方面的经验优势,依托破产管理人协会平台,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促进管理人加强学习破产理论、先进管理经验;加强职业规范化建设,通过进一步完善实务操作指引等方式,统一操作规程,提升整体办案水平。
下一步,苏州市破产管理人行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改革创新,奋力开创苏州破产管理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