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管理人履职规范化,提升管理人履职水平,2025年12月5日,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共同举办 2025 年度苏州破产管理人规范化履职培训。苏州破产法庭、苏州中院司法鉴定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同志,苏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法官,以及苏州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机构、协会会员等 300 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程雪阳致辞,苏州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郑四龙作开班动员。郑四龙强调了管理人规范化履职的重要意义,对培训成效与后续工作提出要求,鼓励参训人员珍惜机会、学以致用,并通报了管理人考核相关情况。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陆诚、苏州破产法庭副庭长刘钰出席仪式。
本次培训聚焦破产实务热点,邀请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授课,全天设置四场专题讲座与一场主题交流。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王贤成围绕 “管理人履职流程节点把控与履职风险防范”,从核心职责、流程标准化、风险防控、质效提升及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展开详解;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乃菲莎・尼合买提聚焦 “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投资人违约应对”,深入分析法律规制现状、路径重构及程序应对要点;
昆山市人民法院欧平结合实务案例,就 “新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衔接适用” 中的股东出资认定、股权处置、违法减资处理等疑难问题进行深度解读;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薛恒通过案例解析,针对破产申请争议、财产取回权、权利救济等破产案件常见疑难问题展开分享。
主题交流环节中,相关金融机构介绍了信用修复等专业服务,搭建了实务协作沟通桥梁。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贴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有助于提升履职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今后将把学习成果融入实际工作,为优化苏州营商环境、助力困境企业挽救、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